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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無罪釋放的情況如何進行國家賠償

對於無罪釋放的情況如何進行國家賠償

無罪釋放的情況需要根據具體關押期限來決定國家賠償的具體數額,其標準是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對於無罪釋放的情況如何進行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法》第18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二)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第33條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實際上在實踐當中,隨着人民生活水平越來越高國家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也逐漸提高,所以幾乎每年國家賠償的標準都在進行相應的變化,可以根據現有的工資水平來確定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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