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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如何處罰

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如何處罰

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如何處罰
律師解析: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的處罰是:
自然人非法生產警用裝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
單位犯該罪的,採取雙罰制,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上述規定判處刑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條
非法生產、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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