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濫用職權罪律師收費多少計時收費:200-3000元/小時。不涉及財產的行政訴訟:3000-20000元/件;涉及財產的行政訴訟收費標準: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5萬元以下:免加收;5萬-10萬(含10萬元),8%。法律依據: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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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計算濫用職權行為實施前既有的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損失數額。這樣即可認定損失金額,損失金額包括與行為有直接因果關係造成的財產損毀、減少的實際價值和由此引起和牽連的其他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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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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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濫用職權罪的構成要件是:1、客觀方面表現為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2、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3、主觀方面為故意;4、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處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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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濫用職權罪量刑標準如何規定濫用職權罪量刑標準是這樣規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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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規定了濫用職權罪的基本量刑標準,實際操作中以犯罪情節和造成的後果酌情量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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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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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羣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方面,維護社區治安秩序維護社區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輔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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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濫用職權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以上的;3、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4、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5、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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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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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濫用職權怎樣判斷是否構成濫用職權罪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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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濫用職權罪的構成有哪些濫用職權罪的構成要件是:1、客觀方面表現為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2、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3、主觀方面為故意;4、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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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濫用職權罪是口袋罪。口袋罪,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一些界定不清、外延模糊以至於難以界定有罪與否的罪名;是對一個行為是否觸犯一個法條不明確,但與一個法條的相似,而直接適用該法條定罪的情況,對罪名定義不清、對情況描述不明是口袋罪生成的重要來源。【法律依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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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忽職守罪的主體是什麼?本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各級行政機關和各級司法機關,因此,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中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相關知識:玩忽職守罪的刑法處罰犯本罪的,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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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別:這兩個罪名最大的區別在於主觀方面,瀆職罪是過失,濫用職權是故意。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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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體的行為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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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國有企業、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是指國有企業、企業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企業、企業破產或者嚴重虧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以及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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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濫用職權的處理認定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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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損失證明,依法向法院申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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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濫用職權罪與瀆職罪區別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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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瀆職罪濫用職權罪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濫用職權,是指不法行使職務上的權限的行為,即就形式上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般職務權限的事項,以不當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實施違反職務行為宗旨的活動。首先,瀆職罪濫用職權罪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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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犯罪客體的區別:濫用職權罪的直接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的正當和合理,玩忽職守罪的直接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的勤勉和盡責。二、犯罪客觀方面的區別:1、行為性質的區別:濫用職權罪在客觀方面的本質屬性是對職權的“濫用”。玩忽職守罪在客觀方面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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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務人員濫用職權罪可以舉立案嗎1、可以,税務人員濫用職權可以立案。2、由於國家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致使國家的某項具體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的正常活動。本罪侵犯的對象可以是公共財產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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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法強拆是否濫用職權1、違法強拆涉嫌濫用職權,沒違法強拆應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給予警告,對被拆遷人受到的人身財產損失予以賠償,並處已拆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市、縣級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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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徇私枉法罪與濫用職權罪的區分是什麼濫用職權罪與徇私枉法罪的主觀方面都表現為故意,兩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主體上的區別。濫用職權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枉法罪的主體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員中從事偵查、檢察、審判工作的人員。2、客體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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