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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國家資金兩萬元如何處罰?

套取國家資金兩萬元如何處罰?

一、套取國家資金兩萬元如何處罰?

套取國家資金兩萬元如何處罰?

套取國家資金2萬元的需要按實際情況來處理,正常情況一般是處一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1、套取國家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2、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3、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4、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如果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進行騙取國家資金的,則按貪污罪進行判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套取國家資金處罰的注意事項包括什麼?

1、套取國家專項資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國家專項資金政策的基本條件,在申報過程中嚴重弄虛作假,虛構並不存在的企業或項目,偽造關鍵性申報材料,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的,應當對使用人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2、套取國家專項資金使用人的申報項目符合國家專項資金政策的基本條件,但在申報過程中誇大實際情況,偽造或提供了個別非關鍵性虛假申報材料,套取的國家專項資金部分被用於企業彌補損失,或者用於轉產、更新設備、生產經營的,對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詐騙罪定罪處罰。

3、套取國家專項資金的使用人在申報過程中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情節嚴重的,應當對使用人分別以行賄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定罪處罰。

無論是運用何種方式侵害國家權益的,都是被明令禁止的行為,比如説犯罪行為人套取國家資金、偽造國家的證券、貪污受賄等等,對於實施套取國家資金行為的行為人來説,一旦被認定為犯罪,那麼人民法院就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該犯罪行為人予以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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