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詐騙罪能判3緩5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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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嫌詐騙罪能判3緩5嗎?
滿足法定條件的可以判3緩5,例如犯罪犯罪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節較輕,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等。
《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涉嫌詐騙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監外執行?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三、詐騙案件開庭後審判人員需要自行迴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四、詐騙案件存在哪些情形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
(二)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
(三)由於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我國法律制度中對詐騙罪規定了好幾個量刑幅度,如果犯罪嫌疑人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最低會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這類詐騙案件中是不可能對犯罪分子宣告緩刑的,除此之外,如果犯罪分子是累犯,累犯也不適用於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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