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恐嚇一次能立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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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電話恐嚇一次能立案嗎?
可以直接報警處理,能否立案要根據情節而定,一般的恐嚇行為,只有一次的,情節很輕的,沒有造成什麼後果的,不會立案。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二、遭到別人的恐嚇時,首先要搞清楚三件事情
第一,威脅我的人是誰?
尤其是匿名威脅,你得自己搞清楚。自己是否平日一不小心得罪誰了,基於説話口氣、筆跡、威脅內容以及其他一切可以捕捉到的證據,極可能做出準確猜測。
第二,對方為什麼要恐嚇我?
搞清了誰在恐嚇我,這個問題也就有思路了。
第三,對方是否會真正實施恐嚇中的行為。
這個問題有點難回答,這既取決於恐嚇方平時的所作所為和性格氣質,也取決於我是否在哪裏真的給他造成深仇大恨了,還取決於對方説恐嚇我時的具體情景,比如他喝酒沒,是否受到他人慫恿,或者對方(或者他家裏)是否遭到某些重大變故。
三、作出恐嚇行為的人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一)《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4、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二)情節嚴重的,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若是在日常生活中,接到他人的恐嚇的,可以在拿電話錄音等信息,到公安機關舉報,一般來説,只要證據充足,並且自己的生活確實收到了很大的影響的,司法機關會立案進行偵查,但是對於指收到一次恐嚇的情形,不會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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