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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

什麼是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

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有兩類三種人:直接受害人、間接受害人和受害家屬。
“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賠償權利人”包括兩類三種人:
第一類直接受害人(包含1種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致傷、殘或者其他損害(未死亡)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直接受害人是當然的、唯一的賠償權利人;被扶養人和近親均不是賠償權利人,無權提出人身損害賠償請求。
第二類間接受害人(包含2種人),是指法定被扶養人和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什麼是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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