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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誹謗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網絡誹謗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網絡誹謗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網絡這一平台雖然拓展了大家的言論空間,但隨之而伴的就是網絡語言暴力和網絡誹謗行為,不管是網絡語言暴力,或者是更嚴重的網絡誹謗行為,都會給他人的心理、名譽等各方面帶來很大程度的打擊。我國現在對於網絡語言暴力並沒有具體的立法,不過網絡誹謗卻已經違反了我國的刑法。那麼,網絡誹謗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網絡誹謗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誹謗的構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2、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a、行為人必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誹謗。

b、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

c、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d、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屬於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誹謗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表現為: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3、誹謗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對一般誹謗行為需要年滿16歲,16歲以下是限制民事責任能力人,同時16歲也是刑事責任年齡。16歲以下的人有誹謗行為,其監護人有賠償責任。

4、誹謗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目的在於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為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為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某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誹謗。

二、遇到網絡誹謗如何維權?

1、公民如遇到網絡誹謗,可保存相關證據材料後向轄區公安機關派出所報案,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在此期間,報案人可向受案單位諮詢辦理情況。

2、新規中“被轉發500次或點擊5000次”是以實際點擊為準,相關統計情況屬於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報案人並不需要了解。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公安機關將依法通知報案人相應情況。

3、報案人所需準備的材料是視具體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報案材料將有差異。因此,建議公民報案時先與受案單位聯繫,確定所需材料後備齊相關資料前往報案。

2013年,中國最新司法《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該司法解釋今天起實施。

由此得知,網絡誹謗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以上四個方面,首先當事人通過這網絡這一平台,捏造了一些不實的,足以貶低他人人格的虛構事實,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和人格尊嚴,在散播這些虛假事實的時候主觀上是故意的。如今我國的相關法律已經規定,網絡平台上誹謗他人,瀏覽次數累計達到5000次以上,就已經算作情節嚴重的行為。

標籤: 要件 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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