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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税款金額多少以上為重大金額?

欠繳税款金額多少以上為重大金額?

一、欠繳税款金額多少以上為重大金額?

欠繳税款金額多少以上為重大金額?

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或者是偷税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就可以認定為重大金額。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税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税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税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刑法》第二百零三條納税人欠繳應納税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税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税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逃税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1、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税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税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欠繳税款的行為已經讓國家的利益受到損失,在責令改正之後依法不理會的,那麼就會承起法律的責任;在認定犯罪時就會按佔應納税額的比例來進行判決,輕者給予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對於重者是可以高達七年的有期徒刑。

標籤: 欠繳 金額 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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