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債權訴訟時效是多久?
- 税務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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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債權訴訟時效是多久?
税收債券屬於民事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要件是指適用訴訟時效的要件。
1、須有請求權的存在。訴訟時效是對請求權的限制,沒有請求權,也就無從適用訴訟時效。
2、須有怠於行使權利的事實。訴訟時效是對權利人的督促,實際上也是對義務人的保護,如果權利人怠於行使權利經過一定的期間,又沒有其他事由致使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則訴訟時效產生法律效果。
3、怠於行使權利的事實持續存在,致使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屆滿有時又稱為訴訟時效結束、訴訟時效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自動消滅。如果有使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事實,訴訟時效還可以“拉長”,即中斷時重新計算,中止時,將中止時間段剔除後繼續計算。
二、民事訴訟的適用範圍
1、適用於債權請求權,包括合同、侵權之債、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之債、締約過失之債等;
2、不適用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等絕對權,但其受侵害而產生的債權請求權,也受訴訟時效約束;
3、國家財產未授權給公民、法人經營、管理的,受到侵害時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4、具有強制性,不允許當事人約定排除或變更其適用。
三、民事訴訟的法律效力
1、權利人不喪失起訴權,(程序勝訴權),權利人起訴的,法院應當受理;
2、法院在審理中不得主動援用訴訟時效期間經過的理由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3、法院查明訴訟時效確已經過的,應判決(而非裁定)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非駁回起訴);
4、雖已超過時效,但當事人自願履行的,權利人仍可以接受;
5、因為實體權利本身並未消滅,當事人履行後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綜上所述,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税收債權訴訟時效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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