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章的合同一定要彩色打印嗎
- 合同效力
- 關注:1.8W次
不需要彩色打印,只要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則既可以彩色打印也可以黑白打印。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shiwu/hetongxiaoli/w877w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