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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合同生效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合作合同生效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一、合作合同生效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合作合同生效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二、合作合同的基本條款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2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①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這是每一個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當事人是合同的主體。合同中不僅要把應當規定的當事人都規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規定準確、清楚。如果是自然人就是姓名。如果是法人、非法人組織就是它的名稱,包括它的法定住址。有的時候企業名稱可能比較複雜,在登記時,一定按照在工商登記註冊的名稱來填寫,不能簡化,不能寫別稱。

②標的。

③數量。注意,在寫數量時,一定要用標準的計量單位,千萬不要使用比較模糊的單位,如幾釐利、幾垧地。否則,一旦就此產生糾紛則法院難以認定其具體所指。

④質量。不同產品或勞務的質量評價方法不同,所以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可以監控測量的質量標準。國家有強制性標準規定的,必須按照規定的標準執行。

⑤價款或者報酬。

在合同中,還要説明付款方式,即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性付款,付款的具體時間或具體環節等。合同中還要注意註明總價款和單位價款,單價和總價要分別進行約定。

有些合同比較複雜,如需要支付運費等,這時需要明確這些可能發生的費用由誰負擔。

⑥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⑦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促使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使對方免受或少受損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證合同履行的主要條款。違約責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關合同的法律對於違約責任都已經作出較為詳盡的規定。但法律的規定是原則性的,即使非常細緻也不可能面面俱到,難以照顧到各種合同的特殊情況。因此,當事人為了特殊的需要,為了保證合同義務被嚴格履行,為了更加及時地解決合同糾紛,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如約定定金、違約金、賠償金額或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等。

在確定違約責任時,要分析哪些方面可能存在違約問題,並分別規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在支付費用方面違約了怎麼處理,在物品或勞務交付方面違約了怎麼處理等。這樣便於當事人處理違約問題。

⑧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約定解決爭議的方法,除了通過訴訟解決爭議的方式不用進行約定外,通過其他途徑解決爭議的都要事先或者事後約定。依照仲裁法的規定,如果選擇仲裁解決爭議,除非當事人的約定無效,即排除法院對其爭議的管轄。但是,如果仲裁裁決有問題,可以依法申請法院撤銷仲裁裁決或者申請法院不予執行。當事人選擇和解、調解方式解決爭議,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轄,事後當事人還可以提起訴訟。

籤合作合同的前提條件必須是雙方具有真誠的想共同合作的意向才行,如果合同是因為誤解、隱瞞等這些因素才簽訂的,那簽了合同也不代表雙方就必須要履行,有些無效合同就完全可以請求法院撤銷。

標籤: 合同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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