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合同事務 >合同效力 >

合同沒生效可以退還保證金嗎

合同沒生效可以退還保證金嗎

合同沒生效可以退還保證金嗎
保證金並非法律上的術語,除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的定金以外的其他保證金都屬於當事人約定創制的,法律上的約束力較弱,如合同並未生效應當退還全部保證金。但如果該保證金屬於定金,且該定金目的在於保證當事人雙方順利訂立合同為目的的,則該定金不予退還。
法律依據:
《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shiwu/hetongxiaoli/k98ko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