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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構成條件有哪些

善意取得構成條件有哪些

善意取得構成條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善意取得構成條件如下:
一、讓與人對讓與的財產無處分權。
二、受讓人受讓該財產時是善意的。
三、受讓人取得財產是基於合理的價格有償轉讓行為。
四、已作出了物權變動行為。
善意取得,又稱即時取得,指無權處分人將動產或不動產處分給他人,善意受讓人依法取得該動產或不動產的所有權或其他物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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