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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的保護方式有哪些?

物權的保護方式有哪些?

一、物權的保護方式有哪些?

物權的保護方式有哪些?

物權的保護方式包括排除妨害、消除危險。具體而言,因物權的歸屬和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被無權佔有人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不能返還原物或者返還原物後仍有損失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而如果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損毀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或恢復原狀仍有損失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二、物權遭受侵害怎麼辦?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和解通常被認為是“私了”,調解是通過第三人進行調停,仲裁是當事人協議約定仲裁條款選擇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裁決解決,訴訟則是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解決。

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需要注意的是,行使物權確認請求權必須向有關機關或人民法院提出請求,而且確認物權必須由利害關係人提出請求。

權利人可以基於物權請求對方返還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險。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排除妨害,消除危險,恢復原狀都是物權的保護方式。物權受到侵害時,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法律途徑進行解決。和解就是雙方當事人私下協商達成協議,調解是通過第三方進行調停,仲裁是通過仲裁機構解決問題,訴訟是經過法院判決來解決問題。

標籤: 保護方式 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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