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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了要約的算承諾嗎

表明了要約的算承諾嗎

表明了要約的算承諾嗎
律師解答:表明了要約不算承諾。律師解析:表明了要約不算承諾。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構成要件:
(一)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
(三)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的發出。
(四)要約內容必須確定和完整。
(五)要約必須送達受要約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四百七十三條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説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説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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