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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險報銷範圍是什麼?

成都生育保險報銷範圍是什麼?

成都生育保險報銷範圍是什麼?

一、成都生育保險報銷範圍是什麼?

1、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民法典》等法律法規;

2、初次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從辦理之月起連續不間斷參保繳費滿12個月生育的,已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連續繳費不間斷滿12個月(不含補繳)後生育的;

3、在生育、流產施行前應持有計劃生育部門批准的生育指標。

以上人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員、城鎮户籍學校臨時聘用人員)生育費用可以報銷。

包括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

二、成都生育保險的報銷標準

1、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

補償標準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

(1)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以職工生育或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數),再乘以下列產假具體天數計發:

(2)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不區分孩次都可以再延長60天),其中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3)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沒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户、自由職業者享受的生育津貼,以個體人員生育或流產前12個月本人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總額除以365(天數)後,再乘以下列具體天數計發:

(1)生育的按98天計。其中難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2)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按15天計;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按42天計。

2、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

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3、一次性生育補貼

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後,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

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範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4、職工產假津貼

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

5、計劃生育手術費

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範圍。

生育保險,屬於五險一金中的五險之一,是屬於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政策,具有國家的強制性、社會性和公益性。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生育保險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共同繳納。在我國,成都生育保險報銷的範圍主要包括生育津貼、計劃生育手術費用、生育醫療費用以及其他保險規定的費用等等。

標籤: 成都 生育 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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