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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二審答辯狀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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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人(一審被告):代理人:被答辯人(一審被告):被答辯人(一審原告):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答辯人因被答辯人赫X對蔣X人身傷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_____縣人民法院()環民初字第_____號民事判決書提出上訴,現答辯如下:答辯事項:原審認定事實清楚,適應法律準確,被答辯人赫X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請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事實與理由:
一、一審法院認定被答辯人赫X和蔣X之間是僱傭關係是正確的,並非被答辯人赫X所稱的承攬關係。答辯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和被答辯人蔣X在給僱主赫X修窯時出現意外,致使被答辯人蔣X嚴重受傷,就被答辯人蔣X人身傷害賠償一案______縣人民法院對被答辯人赫X僱主地位的認定是正確的,理由如下:
1、答辯人是其中的一名僱員,和被答辯人蔣X是處於平等的僱工地位,都是受僱於被答辯人赫X,答辯人怎麼會成為被答辯人赫X所謂的僱主答辯人和被答辯人蔣X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被答辯人赫X的邀請在給其修箍窯時出現意外,致使被答辯人蔣X嚴重受傷,對於被答辯人蔣X人身傷害賠償應由誰來承擔,現在被答辯人赫X以雙方是承攬關係不承擔賠償責任是在推卸責任。究竟答辯人和被答辯人蔣X是僱傭關係還是被答辯人赫X和被答辯人蔣X是僱傭關係,我們要看誰是僱主,為誰的利益工作。答辯人和被答辯人蔣X等人經常在農閒時出去做僱工,在哪裏幹活,都是隻提供勞務,不提供工具,也就是我們農村人説的管吃管住,給誰家幹活都得管吃管住,幹泥水活除了瓦刀是自己的,其他都由僱主提供,在本次僱傭活動中,是被答辯人赫X提出讓答辯人給其找幾個人蓋房子,工錢多少沒説,意思是平時給別人幹工錢掙多少就給多少。應其邀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答辯人和被答辯人蔣X等4人前往做工,去了以後,由於被答辯人赫X沒有準備好蓋房子的材料,被答辯人赫X於是安排我們為其修舊窯洞,僱工的食宿以及勞動工具都是被答辯人赫X提供,工作場地是其指定的,結果在工作中發生了意外。事實非常清楚,被答辯人赫X是僱主,答辯人和其他人都是僱工,上述事實在一審中被答辯人赫X和被答辯人蔣X都予以認可,被答辯人赫X在上訴中稱答辯人帶架板、架杆去施工純屬捏造事實,構造法律關係。現在被答辯人赫X和人民法院玩法律關係已經於事實無補。
2、我國司法界通常界定僱傭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判斷標準就在於是否存在隸屬關係。承攬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不存在相互的隸屬關係。但是,由於實踐的複雜性,二者往往容易混淆,可以根據以下標準加以判斷:一是看工作場地,生產條件(如工具,設備,原料等)由誰提供。僱傭關係中,工作場地,生產條件一般由僱主提供,僱員只負責提供勞務。而承攬關係中,工作場地,生產條件一般由承攬人負責提供,承攬人向定作人支付的是工作成果。二是看報酬支付方式。僱傭關係中,僱主一般按星期,日,時向僱員支付報酬,該報酬相當於勞動力的價格。而承攬關係中,定作人因承攬人完成某項工作成果或做完某件事而支付報酬,該報酬不僅包括勞動力價格,還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費等。三是看工作的內容。僱傭關係中,僱員的工作對僱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僱主所從事的行為整體的一部分;而承攬關係中,承攬人的工作通常不受定作人所從事的工作內容的限制,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屬部分。在實踐中,並非任何合同關係都會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標準,而且後兩個標準往往較為模糊,難以認定。這時應遵循以下原則進行判斷:只要某個合同關係中的工作場地,生產條件是由僱主提供,而不管是否滿足其他兩個標準或其中一個標準,都視為僱傭關係,否則視為承攬關係。因為上述判斷標準中,第一個標準是主要標準或者説是本質標準,而其他兩個標準則為次要標準或者説輔助標準。依據此判斷標準,被答辯人赫X在這次僱傭活動中,一是其安排答辯人和被答辯人蔣X等4人為其修舊窯洞,二是勞動工具和場地以及食宿是其提供的,三是工資報酬由其結算,因此答辯人和被答辯人蔣X等4人同被答辯人赫X形成的是僱傭關係。也就是説答辯人和被答辯人蔣X是處於平等的僱工地位,不是所謂的僱主,相互之間和僱主是平行的僱傭關係,不存在誰領導誰和誰管理誰的問題,施工的安全都是由僱主保證施工場地的安全,所以被答辯人蔣X的人身傷害和答辯人沒有民事法律關係,答辯人對被答辯人蔣X不存在賠償關係,因此一審法院在對答辯人在這次事故中所處的地位認定是僱工是正確的。同時答辯人也是其中的受害人之一,只是受到的傷害不怎麼嚴重,也存在人身傷害賠償的問題,因為和僱主的特殊關係,所以答辯人放棄了索賠。
二、答辯人和赫XX不存在任何民事法律關係。被答辯人赫X在上訴中稱其受赫XX的委託與事實不符,其一,在整個僱傭過程中被答辯人赫X沒有提及是為赫XX的事務,其二赫XX本人沒有露過面,沒有委託他人的意思表示。其三就説他們之間是一種委託關係,但是在一審庭審中被答辯人赫X沒有向法庭舉證證實他們之間的委託關係,在答辯人不予認可的情況下,被答辯人赫XX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被答辯人赫X在上訴中稱其是____鎮户,在______堡有固定住宅,想證實自己不可能為自己修住宅,答辯人覺得滑稽可笑,這和自己僱請別人根本沒有關聯性,沒有證明的效力。綜上,答辯人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之規定,答辯人不具備僱主法律地位,答辯人是其中的一名僱員,和被答辯人蔣X是處於平等的僱工地位,相互之間不存在賠償關係,原審請求有着明確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應予支持。故原審認定事實清楚,適應法律準確,請求二審法院依法確認被答辯人赫X和蔣X之間的僱傭關係,依法駁回被答辯人赫X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此致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__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本答辯狀副本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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