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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夥合同樣本(簡單12篇)

公司合夥合同樣本(簡單12篇)

公司合夥合同樣本1

公司合夥合同樣本(簡單12篇)

第一條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_,性別__,年齡___,住址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性別__,年齡___,住址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性別__,年齡___,住址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目的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出資比率__。

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出資比率__。

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出資比率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

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 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 以各合夥人的__為據,

按比例承擔。

3.______

公司合夥合同樣本2

協議書開頭要註明:雙方姓名、身份證號及住址
合夥開公司協議書內容包括:
1、雙方合夥宗旨;
2、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是哪些;
3、雙方合作期限;
4、雙方出資金額、方式、期限(註明: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5、因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6、入夥、退貨,出資的轉讓;
7、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力;
8、禁止行為有哪些;
9、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0、糾紛的解決方式;
11、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3、協議書正本一般四分,合夥雙方各執一份,在檔案處各備份一份。
協議書結尾要註明合夥人簽章、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二、合夥開公司協議書注意事項
合夥開公司協議書需注意一下幾項事情:
1)首先雙方要商量好利益分配與債務承擔,並在協議書裏寫明。畢竟公司開了後,大家整天為利益分配及義務承擔來扯皮,而無心做該做的關於企業發展的正事,或起異心另起爐灶。如此公司所面臨的危機可想而知了。
2)其次要註明雙方各自出資多少,因為根據總資金需求量(至少要留3-6個月的儲備金如果您們的資本夠的話)及您們的利益分配/各人手中的資源(如有人可能有很多客户/有人擁有必須的行業資源/有人有核心的技術等)都可能影響到利益分配及出資情況。
3)最後雙方商量好的產品報價也要在協議上註明,但要考慮到這些運營成本及利潤。
雙方合夥開公司最好是要有一個獨立賬户,這樣避免以後再錢進出上起爭端,影響雙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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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夥合同樣本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合夥企業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夥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夥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____

第三條企業依法在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合夥期為_____________年。

第四條企業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

企業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企業由各合夥人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第二章合夥目的及經營範圍

第六條合夥的目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互利互惠。

第七條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出資方式、數額、期限和盈虧分擔方法

第八條各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和數額為

(一)以_____________(此處填出資方式,如常貨幣或實物)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_____%。

(二)以_____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各合夥人應當在本協議簽字、申請註冊登記前,按照前條約定的數額比例足額繳付各自的出資。

第十條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第四章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一條合夥人共同委託一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委託為本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十二條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由出資大的為事務執行人,其他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第十三條不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帳簿。

第十四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一)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爭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八)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九)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五章入夥與退夥

第十五條入夥

(一)新合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三)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退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的經營期限屆滿;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發生合夥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九條合夥企業因退夥、入夥、合夥協議修改而發生登記事項需變更或重新登記的,應於作出變更決定或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六章合夥企業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條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夥協議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三)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四)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人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合夥企業解散決定後十九日內由全體合夥人或者指定一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第二十二條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七章違約責任及合夥人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三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擅自退夥,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個別夥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不履行出資義務,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第二十五條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對本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經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在企業註冊後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工商局一份。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公司合夥合同樣本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望謨縣金桃家電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及管理優勢經營一家家電,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乙、丙雙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4.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第三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___________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__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公司合夥合同樣本5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公司合夥合同樣本6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實、互利共羸,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共同經營的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利用甲乙兩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兩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三、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以甲乙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平均分配。

四、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甲乙合夥人同意。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

1、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共同對外開展業務,提高店鋪的經營範圍和管理店鋪的日常行為工作。

2、甲乙雙方如對店鋪的經營收支情況有質疑,任何一方都可無條件要求對方當面理清收支的具體情況。

六、合夥兩人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兩人人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即行推舉清算人,(中間人或公證員)3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兩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合夥兩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合夥雙方兩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合夥人甲:(簽字蓋章)__________

合夥人乙:(簽字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公司合夥合同樣本7

普通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

本有限合夥協議(下稱“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共同訂立。

鑑於雙方均有意根據《合夥企業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協議所約定之條款和條件,發起設立一家有限合夥企業從事投資業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説明,下列詞語分別具有下述列明的含義:

《合夥企業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06年8月27日修訂通過,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有限合夥企業,指本協議雙方根據《合夥企業法》共同設立的有限合夥企業。

合夥人,指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

普通合夥人,執行事務合夥人,指在本協議訂立時有限合夥企業唯一的普通合夥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即______。

有限合夥人,指在本協議訂立時有限合夥企業唯一的有限合夥人,即______。

總認繳出資額,指全體合夥人承諾向有限合夥企業繳付的、併為普通合夥人所接受的現金總額。

認繳出資額,指某個合夥人承諾向有限合夥企業繳付的、併為普通合夥人所接受的現金金額。

下文中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合稱為“雙方”。

第二條有限合夥企業的設立

2.1設立依據

雙方同意根據《合夥企業法》及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共同設立一家有限合夥企業。

2.2有限合夥企業名稱

有限合夥企業的名稱為______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文簡稱為有限合夥企業。

2.3主要經營場所

有限合夥企業的主要經營場所為。

2.4合夥目的和經營範圍

2.4.1有限合夥企業全體合夥人設立有限合夥企業的目的為從事股權投資和與股權投資相關的債權投資或其它可以轉換為股權的投資工具,為合夥人創造滿意的投資回報。

2.4.2有限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如下:從事對未上市企業的投資,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投資。

2.4.3具體經營範圍以企業登記機關最終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為準。

2.5合夥人

2.5.1本合夥企業合夥人共____人,其中普通合夥人____人,有限合夥人____人。

2.5.2有限合夥企業之普通合夥人為______

住所:

身份證號碼:

2.5.3有限合夥企業之有限合夥人為如下:

1、姓名:

住所:

身份證號碼:

2、姓名:

住所:

身份證號碼:

2.6經營期限

2.6.1有限合夥企業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成立,經營期限為____年。

第三條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期限

3.1出資方式

所有合夥人之出資方式均為人民幣現金出資,自營業執照簽發日起,1個月內完成繳付。

認繳出資額

全體合夥人對有限合夥企業的總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其中,普通合夥人的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佔總認繳出資額的____%;有限合夥人的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佔總認繳出資額____%。

3.2出資繳付

普通合夥人應於有限合夥企業成立後根據情況就每筆出資簽發繳付出資通知書。各合夥人應於普通合夥人簽發的繳付出資通知書上載明的付款日或之前,將其出資通知書上載明其應繳付金額支付至普通合夥人指定的賬户。

第四條合夥人

4.1有限合夥人

4.1.1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4.1.2有限合夥人不執行有限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任何有限合夥人均不得參與管理或控制有限合夥企業的投資業務及其他以有限合夥企業名義進行的活動、交易和業務,不得代表有限合夥企業簽署文件,亦不得從事其他對有限合夥企業形成約束的行為。

4.1.3有限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本協議行使有限合夥人權利不應被視為構成有限合夥人參與管理或控制有限合夥企業的投資業務或其他活動,從而引致有限合夥人被認定為根據法律或其他規定需要對有限合夥企業之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普通合夥人。為避免歧義,前述行使權利的行為包括:

(1)參與決定普通合夥人入夥、退夥;

(2)對有限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3)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夥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4)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5)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閲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6)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夥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7)普通合夥人怠於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有限合夥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8)依法為有限合夥企業提供擔保。

4.2普通合夥人

4.2.1普通合夥人對於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2.2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

4.2.3身份轉換

(1)經合夥人會議一致同意,有限合夥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夥人。

(2)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經合夥人會議一致同意,普通合夥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夥人。

(4)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3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有限合夥人的,則有限合夥企業解散。

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普通合夥人的,可以轉為普通合夥企業。

第五條合夥事務執行

5.1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條件和選擇程序

5.2有限合夥企業之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具備如下條件:

(1)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為有限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

(3)雙方一致同意選擇普通合夥人擔任有限合夥企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

5.3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權限

執行事務合夥人擁有《合夥企業法》及本協議所規定的對於有限合夥企業事務的獨佔及排他的執行合夥事務的權利,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第六條有限合夥費用

6.1有限合夥費用

6.1.2有限合夥企業應直接承擔的費用包括與有限合夥企業之設立、運營、終止、解散、清算等相關的費用,主要包括年度財務報表審計費、律師費、交易費、訴訟費和仲裁費、清算費、工商年檢等其他政府收費、有限合夥企業應繳納的税金、有限合夥企業自身的費用開支等。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

7.1合夥人會議

7.1.1合夥人會議為合夥人之議事程序,由普通合夥人召集並主持。合夥人會議討論決定如下事項:

(1)聽取普通合夥人的年度報告;

(2)變更有限合夥企業的企業名稱;

(3)變更有限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4)修改有限合夥協議;

(5)有限合夥企業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6)執行事務合夥人除名;

(7)普通合夥人除名;

(8)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應當由合夥人會議決定的其他事項。

對前款所列事項合夥人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合夥人會議,直接作出決議。

7.1.2合夥人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普通合夥人及有限合夥人均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7.1.3召開合夥人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全體合夥人;合夥人可以委託代表出席。

7.1.4合夥人會議決議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

第八條分配與虧損分擔

8.1分配

8.1.1有限合夥企業取得的收益在扣除本協議第六條所述有限合夥企業的費用後,按照合夥人的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8.2所得税

8.2.1根據《合夥企業法》及相關税務之規定,有限合夥企業並非所得税納税主體,由各合夥人自行按相關規定申報繳納所得税,如法律要求有限合夥企業代扣代繳,則有限合夥企業將根據法律規定進行代扣代繳。

8.3虧損和債務承擔

8.3.1有限合夥企業的虧損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共同分擔。

8.3.2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九條權益轉讓

9.1有限合夥人持有的有限合夥權益轉讓

9.1.1有限合夥人向普通合夥人轉讓有限合夥權益的,普通合夥人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該等轉讓。

9.1.2有限合夥人擬對外轉讓有限合夥權益的,應向普通合夥人提交書面申請,載明轉讓的權益份額以及擬轉讓價格。同等條件下,普通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9.2普通合夥人持有的有限合夥權益轉讓

9.2.1除依照本協議之明確規定進行的轉讓,普通合夥人不應以其他任何方式轉讓其持有的有限合夥權益。如出現其被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之特殊情況,確需轉讓其權益,且受讓人承諾承擔原普通合夥人之全部責任和義務,在經有限合夥人同意後方可轉讓,否則有限合夥企業進入清算程序。

9.3有限合夥權益質押

9.3.1合夥人不得將其持有的有限合夥權益進行質押。

第十條退夥

10.1有限合夥人退夥

10.1.1有限合夥人可依據本協議約定轉讓其持有的有限合夥權益從而退出有限合夥,除此之外,有限合夥人不得提出退夥或提前收回實繳出資額的要求。

10.1.2有限合夥人發生下列情形時,當然退夥:

(1)喪失償債能力;

(2)持有的有限合夥權益被法院強制執行;

(3)發生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被視為當然退夥的其他情形。

10.2普通合夥人退夥

10.2.1普通合夥人在此承諾,除非本協議另有明確約定,在有限合夥企業按照本協議約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夥人始終履行本協議項下的職責;在有限合夥企業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夥,不轉讓其持有的有限合夥權益;其自身亦不會採取任何行動主動解散或終止。

10.2.2普通合夥人發生下列情形時,當然退夥:

(1)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2)持有的有限合夥權益被法院強制執行;

(3)《合夥企業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10.2.3普通合夥人依上述約定當然退夥時,除非有限合夥企業立即接納了新的普通合夥人並任命其為有限合夥企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否則有限合夥企業進入清算程序。

10.3執行事務合夥人除名及更換

10.3.1因執行事務合夥人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致使有限合夥企業受到重大損害或承擔有限合夥企業無力償還或解決的重大債務、責任時,經合夥人會議決議通過,有限合夥企業可將執行事務合夥人除名。

10.3.2若合夥人會議在作出執行事務合夥人除名決議之時有限合夥企業未能同時就接納新的執行事務合夥人作出決議,則有限合夥企業進入清算程序。

10.3.3執行事務合夥人更換應履行如下程序:

(1)合夥人會議在作出執行事務合夥人除名決議之同時就接納新的執行事務合夥人作出決議;

(2)新的執行事務合夥人簽署書面文件確認同意受本協議約束並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應由執行事務合夥人履行的職責和義務。

10.4自第13.3.3條所述程序全部履行完畢之日起,執行事務合夥人退出有限合夥企業,停止執行有限合夥事務並向合夥人會議同意接納的新的執行事務合夥人交接有限合夥事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當依法或依照本協議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1.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2.1法律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及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上海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相關各方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決,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三條解散和清算

13.1解散

13.1.1當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發生時,有限合夥企業應當解散:

(1)有限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屆滿;

(2)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30)日;

(3)執行事務合夥人被除名且有限合夥企業沒有接納新的執行事務合夥人;

(4)執行事務合夥人提議並經全體合夥人表決通過;

(5)有限合夥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合夥企業法》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3.2清算

13.2.1清算人由普通合夥人擔任。

13.2.2在確定清算人以後,所有有限合夥企業未變現的資產由清算人負責管理。

13.3清算清償順序

13.3.1有限合夥企業經營期滿或終止清算時,有限合夥企業財產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及分配:

(1)支付清算費用;

(2)支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3)繳納所欠税款;

(4)清償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

(5)根據本協議約定的收益分配原則和程序在所有合夥人之間進行分配。

13.4有限合夥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有限合夥企業債務的,由普通合夥人向債權人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四條其他

14.1不可抗力

14.1.1“不可抗力”指在本協議簽署後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後果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政府或公共機構的行為(包括重大法律變更或政策調整)、流行病、民亂、罷工,以及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14.1.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14.2標題

14.2.1本協議各部分的標題僅為索引方便而設,標題不應構成對本協議及其條款的定義、限制或擴大範圍。

14.3可分割性

14.3.1如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該條款對任何人或情形適用時被認定無效,其餘條款或該條款對其他人或情形適用時的有效性並不受影響。

14.4簽署文本

14.4.1本協議雙方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合夥人簽字:

日期:

公司合夥合同樣本8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_

(如有兩個以上聯營單位依次稱丙方、丁方……)

聯營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決定聯合出資建立________公司,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聯營宗旨、項目和範圍

聯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營生產(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聯營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方式:獨立核算。

第三條 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或廠,下同)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甲方投資額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_%;

機械設備: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_%;

專用工具: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_%;

原材料:________元;

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應註明技術檢驗標準,可否再行轉讓)

乙方投資額:(略……)

投資繳付日期:

(投資中包括固定資產、物資和專利權、商標權等的,須按期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以土地使用權參加聯營的,須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轉移證書。按期將該項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為出資份額轉入公司名下。)

第四條 聯營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略)

第五條 納税、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公司所得,在依法納税和提取儲備基金、生產發展基金、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其餘為紅利,按股分配: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所在地不同的聯營成員,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潤後,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務部門繳納所得税。)

公司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聯營成員對公司債務在出資範圍內,按出資和分紅比例承擔虧損。

第六條 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董事會決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決定生產項目、經營方針、長遠發展規劃;

2.審查經營計劃、財務預算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3.決定公司級幹部的任免、獎懲、職工待遇和臨時人員的聘用、解僱;

4.審定技術改造措施,決定處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聽取經理的工作彙報;

6.決定聯營合同的變更或中止;

7.決定經理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的問題;

8.確定董事的報酬,有權吸收和撤換董事。

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會議選舉產生。

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年,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但應經董事會認可。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公司設經理一名、副經理________ 名,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 勞動管理、職工的人數、工資、培訓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略)。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三條依期如數支付投資額時,每逾期____(時間),違約方應向公司繳付出資額的________%,作為違約金。

2.由於聯營成員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出資額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中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3.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4.履行協議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第十條 本協議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公司董事會負責辦理公司註冊登記,開設銀行賬户和其他籌建事宜。

第十一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合夥合同樣本9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所有制: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所有制:_________

聯營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決定聯合出資建立________公司,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聯營宗旨、項目和範圍

聯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營生產(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聯營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方式:獨立核算。

第三條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或廠,下同)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甲方投資額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_%;

機械設備: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_%;

專用工具: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_%;

原材料:________元;

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應註明技術檢驗標準,可否再行轉讓)

乙方投資額:(略……)

投資繳付日期:

(投資中包括固定資產、物資和專利權、商標權等的,須按期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以土地使用權參加聯營的,須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轉移證書。按期將該項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為出資份額轉入公司名下。)

第四條聯營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略)

第五條納税、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公司所得,在依法納税和提取儲備基金、生產發展基金、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其餘為紅利,按股分配: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所在地不同的聯營成員,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潤後,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務部門繳納所得税。)

公司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聯營成員對公司債務在出資範圍內,按出資和分紅比例承擔虧損。

第六條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董事會決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決定生產項目、經營方針、長遠發展規劃;

2.審查經營計劃、財務預算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3.決定公司級幹部的任免、獎懲、職工待遇和臨時人員的聘用、解僱;

4.審定技術改造措施,決定處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聽取經理的工作彙報;

6.決定聯營合同的變更或中止;

7.決定經理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的問題;

8.確定董事的報酬,有權吸收和撤換董事。

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會議選舉產生。

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年,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但應經董事會認可。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公司設經理一名、副經理________名,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勞動管理、職工的人數、工資、培訓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略)。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三條依期如數支付投資額時,每逾期____(時間),違約方應向公司繳付出資額的________%,作為違約金。

2.由於聯營成員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出資額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中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3.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4.履行協議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第十條本協議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公司董事會負責辦理公司註冊登記,開設銀行賬户和其他籌建事宜。

第十一條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合夥合同樣本10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四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四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

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丁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四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 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丁方實際出資為萬元);四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甲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按公司的利潤20%分紅),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四方方同意,並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四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四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

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四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

②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合同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5、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25%。

六、公司正常運營後,生產所需原材料必須由____方單獨供應。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四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5份,四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四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丁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合夥合同樣本11

甲方: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決定共同組建成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並就“______”項目的協作生產、市場推廣和銷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投入內容及時間: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在新成立的公司中為常務副董事長兼生產、研發負責人,需簽訂任命書,一切以任命書為準。

2、與甲方共同享有決定研發人員的聘用及制定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獎懲辦法的權力。

3、與甲方共同享有財務權、核算權、經營銷售權、發展方向決策權共同經營公司;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公司帳冊及經營情況;與甲方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4、負責解決生產過程中所出現的生產技術問題。

5、與甲方協商解決與產品定位有關的數據。

6、擁有浙江省的分銷權。

四、利益分配:

1、甲方擁有50%。

2、乙方擁有50%。

3、雙方擁有利益均等,税後的利潤按甲方50%,乙方50%分配。

五、技術所有權及技術保密事項:

1、在公司合作期內,甲、乙雙方可以公司名義共同使用上述專利技術。

2、自即日起及公司合作期間,乙方保留與第三方進行關於上述有自己署名的專利的合作的權利。

3、如因故解除協議合同後,上述專利技術歸原所有人所有,另一方不得再使用進行生產銷售等活動。

4、甲、乙雙方不僅在合同有效期內而且在有效期後的任何時候都有共同保密上述專利技術的責任,都不得將有對方署名的專利技術泄露給本合同當事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

1、如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不履行所負責任視同違約,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合同的效力;反之甲方在生產過程中不履行協議合同內所規定的責任、嚴重違背商業道德和法律,損害對方利益,也視同違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及發生糾紛,雙方將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有爭議的可請合同仲裁機構調解,同時需公證處公證,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同時需公證處公證後生效,並從簽訂之日起開始執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由乙方保留。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公司合夥合同樣本12

甲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茲為就雙方於__ __ __ __ 年__ 月__ 日經訂立合夥契約所合夥經營事業,因合夥人_________意欲他遷另圖事業,聲明退夥並經合夥人全體的同意議定退夥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鋪號(________行)(設________處所)(商業登記證________ 字批________號營業登記證_________ 字第___________ 號)茲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以日期:__________甲方為退夥,而脱離合夥關係是實。

第二條 自甲方退夥後即自日期:__________起關於________行應歸乙方共同所有,繼續經營爾後該行所生的債權債務及應課税捐,並其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均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干。

第三條 在合夥中對外所有債權與債務,並行之諸設備概歸乙方享受及負擔支理。

第四條 合夥截至日期:__________為止的收支決算業經甲乙雙方會算完畢,而甲乙雙方均確認兩方之間就合夥決算並無互負債務,日後任何一方均不得為任何主張,或請求雙方確諾決無異議。

第五條 在合夥期間內,應繳的一切税捐及任何公課負擔概歸甲方負責繳清。

第六條 退夥日所有的存庫品折價合算現款,有人民幣__ __ 元除扣應付的房屋租金及其他一切費用抵付額外,甲方應得額人民幣__ __元,即日由乙方交付甲方如數收訖,殘餘部分均屬乙方之所有自後雙方均不得主張重行分配,或任何請求。

第七條 原合夥使用店房(即__ __ 號)合夥期間,系以甲方名義向房東承租,自本約成立,即日由甲乙雙方會同向房東變更承租人名義手續完妥的義務。

本契約一式三份,退夥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法定代表:______

簽定地:______簽定地: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簽定時間:______

標籤: 合夥 樣本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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