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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指定監護人格式要注意哪幾個方面

社區指定監護人格式要注意哪幾個方面

社區指定監護人格式要注意哪幾個方面

社區指定監護人格式要注意哪幾個方面?

社區指定監護人格式要注意被監護人姓名,性別,其父母現狀,指定監護人信息以及為什麼指定監護人的原因。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一)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

監護人證明書

茲證明_______,男/女,於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的法定監護人是(父母健在的,可任選父母其中一人)。

(二)若被監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監護人證明書

茲證明_______,男/女,於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______(針對已婚的情況)。

_______的法定監護人是_______(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七條規定依次選擇監護人)。

二、什麼人可以是法定監護人

(一)民法通則第16條第1款規定: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3、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範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什麼情況下居委會才能指定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綜述,我國法律保護未成年人的成長,如果遇見未成年人無監護人或監護人不負責任的情況可以與其所在社區的負責人聯繫由負責人指定監護人,注意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要保障其學習生存的權利,如果該監護人沒有這個經濟能力是不能成為監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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