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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繼承人要償還債務嗎?

第一繼承人要償還債務嗎?

一、第一繼承人要償還債務嗎

第一繼承人要償還債務嗎?

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確定已經繼承遺產,則需要償還債務。關於被繼承人債務誰來還的問題,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由此可知,對繼承人是否需要償還被繼承人債務這個問題,主要從被繼承人的遺產由誰來繼承進行確認。在繼承發生後,對遺產進行分割時,對應的債務也要進行分割,繼承了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人依照法律規定要在所繼承遺產的範圍內對被繼承人應當承擔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也就無須對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債務進行清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二、無力償還債務怎麼辦

1、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

2、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説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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