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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辦案過程中發現重婚線索怎麼辦

法院在辦案過程中發現重婚線索怎麼辦

一、法院在辦案過程中發現重婚線索怎麼辦?

法院在辦案過程中發現重婚線索怎麼辦

法院在辦案過程中發現重婚線索的應該將案件移公安機關,關於審理民事糾紛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問題的處理意見,正在審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發現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實涉嫌刑事犯罪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的規定,法院應將犯罪嫌疑線索、材料移送有關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查處。但根據民事法律規範判斷,當事人之間構成民事法律關係,且不影響民事案件審理的,民事案件可繼續審理。

2、審理中發現涉嫌犯罪,且該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確認的事實將直接影響民事糾紛案件的性質、效力、責任承擔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法院應裁定中止審理,將犯罪線索移送有關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等待刑事程序終結後再恢復審理。

3、審理中發現涉嫌犯罪,且不構成民事責任承擔的,例如發現案外人涉嫌盜用、私刻單位公章從事詐騙的行為,作為民事被告的單位沒有過錯,不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即合同當事人之間不存在民事法律關係的,法院應全案移送。

二、重婚的類型有哪些?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就算不是民事法院,其他有關部門在辦案過程中發現重婚線索的話,也都一定會向公安機關投訴的。當然有的時候,重婚案件當中的原配確實也不計劃追究另一半的刑事責任,但重婚不是親告罪,受害人不追究也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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