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收養贍養 >

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週歲。
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收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條 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第三項、第九條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jiating/shouyangshanyang/wlr60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