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期間一方的欠債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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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一方欠下的債務,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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