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離婚就離家出走後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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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離婚就離家出走後果是什麼?
未離婚離家要根據當事人離家時的具體情況進行確定的,當事人在婚姻存續期間離開,其行為涉嫌遺棄家庭成員。如果以後雙方離婚,那麼對方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育有子女離家出走不照顧子女的,構成遺棄罪的,需要負法律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哪些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綜合上面所説的,沒有解除婚姻關係而就離家出走,這種行為是會很容易導致夫妻破裂的,如果一方提起離婚的話,那麼一般法院是會給予解除婚姻的判決,同時還要要求出走方承擔起賠償的責任,如果育有孩子的話,那麼還需要承擔該有的撫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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