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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注意什麼 東莞打離婚官司的步驟都有什麼

應該注意什麼 東莞打離婚官司的步驟都有什麼

東莞打離婚官司的步驟都有什麼?應該注意什麼?

離婚的現象在我們現在的生活中其實是非常常見的了,但是我們大家對於離婚方面的事情的熱度也是隻增不減的。對於離婚打官司的現象也有很多,每一個地區的離婚官司案例流程都有可能有所不同。那麼東莞打離婚官司步驟有什麼應該注意什麼?

一、 怎麼打離婚官司?

(一)打離婚官司爭議的焦點需要明確爭議焦點問題,主要是以下三個方面:

1、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離婚後子女由哪方撫養、撫養費如何支付;

3、家庭財產如何分割。

(二)打離婚官司要立案,必須上交一些材料,提交一些爭議的相關材料等。

(一) 立案

1、立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 起訴狀;

(2)結婚證書;

(3)身份證;

(4)財產清單。

2、關於立案前後時間段的把握。

有些法院週一到週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些法院在有些特定的時段(比如週五上午或下午)是不立案的。因此,最好安排在週一到週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點之前立案,否則四點後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二)時時關注自己的案件情況

立案後,要注意記住自己的案號,並詢問立案人員何時案件可以轉到民庭、或哪個法庭,而後及時與法庭審判人員聯繫案件進度事宜。一般立案後,三天內可以轉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後打電話查詢案件承辦人員是可以查到的。

(一) 仔細審閲提交訴訟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煩的發生。

1、避免被告二個住所地的情況出現

在提起訴訟之前,應核對雙方現在的住址是否與户口本或身份證上的一致。特別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現兩個或以上的住址,否則有的法院會讓當事人提供被告現住所地的證據,一般是現住所在居委會的證明,這是非常麻煩的,當天立不上案不説,還要去被告居委會開證明,費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對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出現被告兩個以上的住址的情況應當引起注意。

2、關於規範書寫起訴狀

對起訴狀的書寫,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寫明原、被告住址的郵政編碼,以及雙方的聯繫電話、手機,以方便法院與當事人聯繫。

有些原告滿腹委屈,因此在書寫起訴狀時,在正文裏,只要簡要寫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現形式就可以了,記實性、記事性的説明不要太多,否則層次性不強,主次不清,法官看得雲裏霧裏,事得其反。

(二) 關於提交財產清單的問題。

因為離婚糾紛財產爭議一併處理,加之法院是按爭議財產數額收取費用的,因此,法院會讓原告提交財產清單。賈律師還是建議當事人儘量少列財產數額,先少預交訴訟費用,這不是惡意避免向法院交費,而是因為起訴後,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協商致,協議離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協商一致,要撤訴,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損失”就會越大。而對於法院來説,因為可以根據開放審理的財產數額,責令原告補交訴訟費用,因此,法院可以通過這種救濟途徑收取應當收取的費用。

(三)關於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問題

不能偽造或虛報訴訟材料,這樣會引起法院立案人員的反感,甚至會引起訴訟過程中被動局面的出現。

打離婚官司,立案是第一步。受文章篇幅所限,這裏就不再介紹立案後的程序問題了。需要提醒您的是,在離婚訴訟的後續程序中,會涉及到婚姻是否已經破裂(離婚條件)、子女應該歸誰撫養、撫養費怎麼計算以及財產怎麼分等一系列問題,這都需要相關證據的證明,否則法院不會採納您的主張。舉例來説,離婚案件中感情破裂就需要當事人舉證,舉證材料可以是證人對有關家庭暴力、家庭關係不和諧的證言;再如,在離婚財產分割爭議中,我們就要有意識對另一方有意遺漏的共同財產情況進行證據收集。可見,若想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如遇到複雜的離婚糾紛,我們還是建議您聘請律師處理為妙,這樣可以最大程度保護您的合法權益。

對於東莞打離婚官司的步驟和應該注意的地方我們可以從以上的文章內容中可以找到,對於這個問題一般情況下都是需要按照法院方面規定的程序來辦理的,我們最應該注意的問題就是應該蒐集好相關的證據,然後蒐集材料保證材料和證據的真實性。

標籤: 離婚 東莞 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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