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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案件審理過程中有哪些時間限制

離婚訴訟案件審理過程中有哪些時間限制

提出離婚訴訟沒有時間限制,只是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不能再起訴,起訴法院也不會受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離婚訴訟案件審理過程中有哪些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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