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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違約賠償標準是否有規定

離婚協議違約賠償標準是否有規定

離婚協議違約賠償標準是否有規定

一、離婚協議違約賠償標準是否有規定?

1、沒有,違約金由雙方自行協商後確定,法律上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標準。但是,一般情況下,違約金的標準應當於一方違約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數額相當。如果違約金約定過高(超過損失金額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請求調低違約金的情況下,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對違約金數額進行調整;同樣的,如果違約金約定過低(低於實際損失的30%),守約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調高違約金數額。

2、離婚協議中違約責任的合同法適用婚姻關係雖與合同法調整的一般民事法律關係有一定區別,但離婚協議的性質在法律上仍系合同的一種,經雙方合意產生,應受合同法調整。另,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對於協議離婚中糾紛的處理原則、處理方式以及對離婚協議性質的認定中也已對上述問題予以明確。因此,當事人不履行離婚協議義務或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理應承擔合同法上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條款應適用於離婚協議,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3、違約金的數額問題違約金金額的可以由雙方自由約定,但是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在司法程序中都面臨由人民法院調整的法律風險。按照合同法規定,如當事人認為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或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或適當減少。法院在處理民事合同糾紛案件中,通常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

4、受《合同法》調整的離婚協議當事人若不履行協議義務或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理應 承擔《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自然違約金條款也適用於離婚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至於違約金金額的問題,可以由雙方自由約定,但是違約金過高或過 低在司法程序中都面臨由人民法院調整的法律風險。

二、離婚協議書籤字後是否馬上生效?

越來越多的夫妻選擇理性的分手,不願再鬧得天翻地覆,反目成仇了,離婚協議就成了登記離婚不可少的一份重要法律文件,很多夫妻在簽下自己名字的同時,感覺自己就此和對方解除了婚姻關係,協議自此生效了!這種感覺大錯特錯。

簽好離婚協議只是登記離婚的第一步,即雙方達成了離婚的合意,但是中國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結婚和離婚都是要通過登記來完成的,如果沒有登記離婚,協議簽好之後,是沒有生效的,該協議就是民法裏面所講的附條件生效的一個合同,即以離婚為前提,該協議才生效,如果沒有離婚(經過法定的認可),該協議未生效,也就無異廢紙了。

很多當事人簽好字後遇到對方反悔,訴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關係,並按離婚協議分割財產,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見是該協議雖然經過雙方簽字,但是生效條件沒有成就,所以,不能按照協議來進行判決。

綜上,離婚協議書中的違約賠償標準只能由夫妻兩個人自己協商確定了。另外,在沒有到民政局辦離婚證之前談不上違約,因為離婚協議書只能是代表雙方對於解除婚姻關係以及其他的事情達成了一致的意見,並不代表離婚協議書已經生效,除非是領了離婚證之後違約的才要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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