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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如果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如果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有不少人在生活中都會遇到這樣一種情況,就是夫妻之間自己想要離婚了,但對方此時卻不同意。由於很多人缺乏對法律知識的瞭解,因此拿到這樣的問題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才好。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有關資料,馬上在下文中告訴大家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一、遇到離婚時該怎麼辦

離婚這場“戰爭”,讓人心力交瘁。不少經歷其中的人不僅留下了深深的心理痛苦,還可能因為沒有處理好離婚帶來的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問題,進而受到更大的傷害。

那麼遇到離婚,究竟應該如何面對呢?

首先,從法律實踐上講,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及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通過就子女撫養及夫妻共同財分割達成協議的方式,夫妻雙方共同到取得結婚證書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辦理手續時除按照民政部門的要求帶好雙方身份證件外,還需要提交書面《離婚協議》。在確認夫妻雙方就離婚問題沒有爭議後,可以直接辦理離婚手續,最後夫妻雙方取得離婚證。

選擇協議離婚方式的優點是:解除夫妻關係迅速,所用的時間及物質成本較低。

缺點是:夫妻雙方必須同時最初進行結婚登記的民政部門辦理,如夫或妻一方或雙方均常住外地,則所需成本較高。

此外,如果《離婚協議書》中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達成的意願較為模糊,如房產歸雙方共有或房產歸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使用等,或因為沒有或缺少可執行性,如子女探視時間、撫養費支付方式及時間等等,那麼婚姻關係解除後,往往就以上問題產生新的訴訟。當遇到協議的一方不能完全履行協議的情況,如不配合房產過户,不支付房屋對價款等,仍需要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解決上述問題。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法條的意義在於,就協議離婚財產分割有異議的應於協議解除夫妻關係起算一年內,以及發生此類異議的,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進行判決。

很多處於準備結束婚姻關係階段的朋友有個誤區,那就是訴訟離婚“勞民傷財”,自己要跑好幾次法院。其實事實恰恰相反,聘請了律師後,申請離婚的一方,只要在開庭階段去法院,向法官説明自己對離婚的態度就可以了,其餘事情均可以由律師代為辦理,如立案,領取開庭傳票,雙方調解、和解,領取判決文書等等。而受聘請的律師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會據理力爭,一個證據的組織或質證,極可能為當事人挽回上萬元的損失。

二、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我們講離婚方式分為兩種,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在雙方爭議不大,經協商可以達成離婚財產分割與子女撫養一致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在婚姻登記地的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前提是,財產分割與子女撫養問題無糾紛,並有書面《離婚協議書》,如雙方就離婚涉及的問題分歧較大,無法達成一致時,就要進行訴訟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原則上規定是雙方分居滿二年,可以判決離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分居”是比較難界定的。法官判決離婚的條件仍是要結合法庭調查、夫妻雙方的舉證、質證等環節確認“夫妻感情破裂”。

但可以採取訴訟方式來解除婚姻關係。不過無論是哪種方式下的離婚,其實最終都不一定能夠解除夫妻關係,這時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規定的離婚標準才行。

標籤: 同意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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