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騙我是富二代結婚可以撤銷婚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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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定,欺詐的理由僅限於隱瞞重大疾病,對方假冒富二代與之結婚屬於動機上的錯誤,是你自由的意思表示的體現,不屬於可以撤銷的範圍之內。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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