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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是什麼 不動產證誰頒發

辦理流程是什麼 不動產證誰頒發

不動產權證書歸當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

不動產證誰頒發,辦理流程是什麼

國家全面啟用統一的不動產登記薄證樣式。新證啟用後,以前的薄證繼續有效,新證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不能要求當事人強制更換,小產權房不會發證。

作為民法典明確要求的內容,不動產登記核心載體的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證書是權利人享有的法定憑證,由權利人持有。統一不動產登記簿證問世,意義十分重大。

不動產證書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權籍調查;

(2)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窗口遞交申請材料;

(3)屬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初審後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審核;

(4)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核准並將登記事項記載於登記簿;

(5)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窗口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原因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是《民法典》中的規定。此前,我國各類不動產登記職責分散在不同的部門,而分部門對不動產進行分散登記的弊端也逐漸顯現:分部門登記導致不動產權利相互交叉、重疊,不利於權利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不動產交易安全;

同時,由於登記機構設置重複,登記部門多,人為地增加了公民和社會組織負擔,影響政府行政效率。

有業內人士指出,將不動產登記統一到一個部門是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重大突破。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確認不動產的產權歸屬,是市場經濟的基礎制度之一,對建設現代市場體系,保護公民合法財產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建立統一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系統,意義重大。

不動產實際就是一種物權公示手段,他只是將不動產的實際情況登記在登記簿上,而並不代表不動產歸不動產登記部門的行政管理行為。有必要時可以作為司法證據。人們很容易將不動產證和房產證搞混淆。其實他們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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