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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又復婚的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離婚又復婚的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離婚又復婚的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一、離婚又復婚的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通常是按照個人財產來計算,不會進行分割。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只要是在結婚證登記日之前的財產,無論是初婚登記,還是復婚登記,都屬於婚前財產。

原離婚後所分得的財產,即使是復婚,也屬於個人財產。

二、離婚又復婚需要什麼程序?

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1、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登記,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並在復婚申請書上附註“恢復婚姻”字樣。

2、復婚登記的必須性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復婚必須辦理復婚登記,這説明只有經過登記,復婚雙方的婚姻關係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不經過復婚登記手續擅自同居的,是違反《民法典》的違法行為,這種非法同居關係不僅不受法律的承認和保護,而且還會受到社會道德輿論的譴責。

3、復婚的性質和程序都等同於結婚

關於復婚。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故從程序上來看,復婚與結婚是一致的;從性質上來看,復婚等同於結婚。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所不同的是,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4、復婚要帶的證件

申請復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除須持與結婚登記相同的證件外,還須持《離婚證》或《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可免婚前健康檢查。復婚登記按結婚登記的程序辦理,並須在《結婚申請書》上註明"復婚"字樣,同時收回雙方的《離婚證》或《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

所以不管雙方是否屬於復婚,只要是重新登記結婚,而在辦理登記結婚的手續之前的財產都算是個人的財產。即使是復婚也不會改變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如果夫妻雙方在復婚之後又要在辦理離婚,那麼這些財產也是個人的財產不會進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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