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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協議分割的離婚判決書有效嗎?

財產協議分割的離婚判決書有效嗎?

一、財產協議分割的離婚判決書有效嗎?

財產協議分割的離婚判決書有效嗎?

是有效的,離婚協議書寫的財產分割有效。如果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協議書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對方對自己寫的離婚協議書表示認同並在協議書上籤了字,雙方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的,離婚協議書開始生效,雙方按照協議書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起訴離婚判決書是長期有效的,採取的是二審終審制,一般看到二審法院出具的離婚法律文書基本上都已經是生效的。對於第一審法院的裁判文書或者裁定,如果當事人沒有上訴而導致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生效的,則當事人可要求法院開具判決生效的證明。

判決離婚是指如果人民法院調解和好無效,並且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難以恢復和好的,而又不能達成離婚協議的,可以判決雙方離婚。這種通過判決的形式而准予離婚的就是判決離婚。

二、離婚一定要分財產嗎?

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在向法院起訴離婚的過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關係,而不要求對財產進行分割是法院是會受理的,所以可以採取只起訴離婚不分割財產。

法律並沒有禁止離婚時不分割財產的行為,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調解無效,會准予離婚。

是否請求分割財產是當事人的權利,如果雙方都同意不分割財產,那麼法院不會進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主張不分割財產而另一方主張要求分割財產,那麼法院一般都會進行分割。

三、哪些情況下法院會判決離婚?

(一)人民法院判決是否離婚,是從維護家庭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大原則考慮,所以對於判決離婚的案件,比較謹慎。

(二)現行婚姻法明確規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情形,法院才會判決離婚。具體來説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以下情形: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與其他異性同居情形;一方存在長期家庭暴力情形;有遺棄和虐待家庭成員的情形;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情形;

(三)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間經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間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習慣、文化層次差異太大,或者婆媳關係不合,象這樣的情形起訴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會判決離婚。

有關財產分割的離婚判決書是有效的,離婚之後可以分割財產,也可以不分割,是由夫妻雙方協商確定的,若是分割財產,要確認共同財產和婚前個人財產,這兩個財產的分割方式是不同的,一個要均等分割,另一個不需要進行分割,歸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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