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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卹金與繼承的關係是什麼

撫卹金與繼承的關係是什麼

一、撫卹金與繼承的關係是什麼

撫卹金與繼承的關係是什麼

1、撫卹金是國家按規定發給死者家屬的一種補償費用,是對死者家屬的撫慰和救濟,並非死者的個人財產,不能作為遺產繼承,也不能平分。關於撫卹金的追償屬於對民事權利的請求,訴訟時效為三年。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撫卹金的分配原則和支付形式有哪些

1、如果死者所在單位對撫卹金的給付對象有規定,則按規定處理;如果沒對給付對象作出規定,則應屬於近親屬被扶養人共有。當事人要求對該撫卹金進行分割在法律上屬於對共有財產的析產。

2、近親屬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撫卹金雖然不屬於遺產,但在處理時會參照遺產繼承人順序進行分配,第一順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員是第二順序,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的人員,撫卹金才在第二順序的人員中分配。

3、死亡撫卹金的具體分割,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如果實在協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則處理撫卹金,同時也會酌情考慮各近親屬和被扶養人的客觀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撫卹金形式

1、一次性撫卹

一次性給付是具有褒揚和社會補償性質的社會津貼。一次性撫卹金的發放範圍是革  命烈士、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家屬。

2、定期撫卹

定期撫卹是帶有救助性質的國家補助。具體對象包括父母、撫養人、配偶無勞動能力和生活收入的,或雖有一定生活收入,但不足以維持當地一般羣眾生活水平的;子女未滿18週歲,或雖滿18週歲因讀書或傷殘而無生活來源的;弟妹未滿18週歲,且必須是依靠軍人生前供養的。

員工在去世以後單位會給到員工的家屬一筆撫卹金,撫卹金是國家規定的給予家屬的一種補償費用。這筆費用不屬於死者的遺產範圍之內因此不能夠由繼承人來進行繼承,但是可以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來進行分配。

標籤: 繼承 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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