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彩禮 >

我國離婚彩禮要退一半嗎?

我國離婚彩禮要退一半嗎?

我國離婚彩禮要退一半嗎?

我國離婚彩禮一般情況下法律是不支持退還的,但是法定規定的要求返還彩禮的情況下除外。如果雙方已經登記結婚,屬於婚姻事實已經達成,法律支持不退還。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禮造成男方經濟困難的,可以要求退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在我國男女結婚時是有很多習俗的,而傳統的習俗之一是男方向女方贈送彩禮,而贈送彩禮的時候,是以男女雙方結婚為前提條件的,彩禮的價值可以由雙方協議確定。

在一般的情況下贈送的彩禮是屬於女方個人的財產,彩禮一般是在婚姻關係存續之前取得的,是男方對女方的贈與,而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

當出現以下情形的時候,男方是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

1、男方向女方贈送彩禮後,女方沒有和男方辦理結婚登記的,這種行為違反了彩禮贈送的目的。

2、男女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出現這種情況時,女方沒有盡夫妻之間的義務。

3、男方向女方贈送彩禮後,造成男方家庭出現生活困難的,如果雙方離婚的,男方可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通過上訴的分析,如果男女雙方確實辦理了結婚登記的,並且男女雙方有共同生活的,女方也盡了夫妻義務的,男方給付的彩禮是屬於女方個人婚前的財產。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了結婚後又離婚的情況,我們應當首先了解並且注意相關的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尤其是涉及到法律財產的分割以及結婚彩禮的返還的,我們要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jiating/caili/5nnp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