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財產分割 >

離婚期間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怎麼辦?

離婚期間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怎麼辦?

離婚期間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怎麼辦?

一、離婚期間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怎麼辦?

一方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1、在司法實踐的處理時,一般應把隱藏、轉移、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毀損、變賣的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

2、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原則有什麼?

1、處理權平等

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有權決定。

2、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處分決定的,另一方有權否認該處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該處分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該善意第三人。

3、承擔一定的義務

家庭生活的費用,由共同財產支付,不足時,由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分擔。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義務所負債務,由共同財產清償;不足時,則由個人財產負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雙方辦理離婚的過程中,或者已經辦好離婚手續後,一方發生對方存在轉移、隱瞞共同財產行為的,可以另行發起訴訟,對於這種訴求,法院支持。畢竟對共同財產處置的原則最基本的就是公平,一方轉移財產就是不想分割,這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jiating/caichanfenge/jzzw1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