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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未分割財產訴訟怎麼辦

離婚後未分割財產訴訟怎麼辦

離婚後未分割財產訴訟怎麼辦

一、離婚後未分割財產訴訟怎麼辦

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後仍可要求分割。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離婚財產分割是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的分割。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應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即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二、離婚時未分割的財產如何處理

夫妻離婚時,有關財產分割的問題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分割。

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後仍可要求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也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三、離婚時,公積金能分不能取

既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又不好強制執行,那在離婚案件中,住房公積金怎麼分割呢?山東康橋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芬介紹,在實際的離婚案件中住房公積金也是可以分割的,“只是由於公積金本身的特性和其支取權能的限制性,使得分割公積金與分割其他財產有所區別。”

根據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國務院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也明確規定了提取住房公積金餘額的情形,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根據上述規定,可知住房公積金是政策性的專項資金,只能專款專用。即動用公積金,必須是用於購買房屋或者對已購房屋進行重大維修等情形。如果不存在這些情節,只能待職工退休、調動時一次性提出。“離婚是不屬於公積金提取的條件的。”

綜上所述,離婚後如果一方發現有沒有分割的部分財產那麼是可以到法院要求對這部分財產重新分割的,但是需要注意離婚後的訴訟時效,一般規定在兩年可以重新訴訟,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法院一般不會再受理,所以需要注意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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