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立户條件
-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關注:1.95W次
單獨立户條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户手續的。
法律依據:《户口登記條例》第四條
户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户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户發給一本户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發給户口簿。 户口登記簿和户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hunyin/jiashijieda/e95ej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