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什麼情況算騙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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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或用欺騙手段締結可撤銷婚姻的行為算騙婚。男方故意隱瞞欺騙對方不利結婚情況,性向、家庭情況、婚史、身體缺陷或疾病等情況也屬於騙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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