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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糾紛導致對方死亡有責任嗎?

因感情糾紛導致對方死亡有責任嗎?

因感情糾紛導致對方死亡有責任嗎?
律師解答: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律師解析:感情糾紛導致對方死亡,另一方有什麼責任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一方自殺時,而另一方有能力去制止事件的發生,卻沒有制止,有挽救的機會,卻沒有挽救,需要負法律責任。
2、如果説一方死亡時,而另一方制止了,無須負法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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