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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孩子可以誰都不跟嗎

父母離婚孩子可以誰都不跟嗎

父母離婚孩子不滿十八週歲的必須由一方撫養。夫妻離婚的,孩子若沒有滿十八歲必須跟隨一方父母生活。若其已經滿十八歲的,可以選擇不跟隨任何一方。孩子若已經滿十週歲的,自己可以選擇跟隨夫妻任何一方,但是若其未滿十週歲的,法院將根據夫妻雙方的經濟條件等考慮判給誰。

父母離婚孩子可以誰都不跟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五條

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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