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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對子女探望權要如何行使

離婚後對子女探望權要如何行使

離婚後如果雙方已經約定了探視權如何行使或者法院已經判決了的,則按照雙方的約定或者法院的判決行使探視權即可。如果沒有約定也沒有經過法院判決的,雙方可以自行協商決定,或者向法院另行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如何行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離婚後對子女探望權要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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