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超越經營範圍的合同怎麼處理
-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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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公司最好不要訂立超越經營範圍的合同。只要越權行為沒有違法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
如果越權的公司變更主意、不願履行合同,從而主張合同無效,善意的合同相對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條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
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編的有關規定確定,不得僅以超越經營範圍確認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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