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常識 >

丈夫婚外贈與第三人財產的行為有效嗎?

丈夫婚外贈與第三人財產的行為有效嗎?

案情簡要:小李和小王系合法夫妻,小李與第三人在工作期間產生了戀愛關係,第三人也明知小李已婚的事實。兩年內小李向第三人轉賬了100萬,用於第三人的生活開支,小李的妻子小王發現後,將第三人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100萬。

丈夫婚外贈與第三人財產的行為有效嗎?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李將夫妻共同財產贈予第三人,第三人明知小李有配偶仍舊和其繼續交往,並且接受這一財產贈予,雙方的行為都違背了公序良俗。所以,這100萬贈予夫妻財產的行為因違背公序良俗而無效。


俞雯律師解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所謂的強制性規定,在法律上有管理性的強制性規定效力性的強制性規定兩種,管理性的強制性規定一般是為了便於管理的目的,比如《招投標法》規定招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這就是屬於管理性的規定。而效力性的強制性規定,一般會説違反了這一條,那麼就會歸於無效,比如《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就有相關規定,説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這就是效力性的強制性規定。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歸於無效,從法律上來説是違反強制性規定的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如果只是管理性規定,不會必然導致無效;如果是管理性規定,但是違背了公序良俗,是無效的。


法條回顧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changshi/deek6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