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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撫養權的方式是什麼?

變更撫養權的方式是什麼?

變更撫養權的方式是什麼?
變更撫養權的方式是什麼?
變更撫養權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雙方自願協商變更撫養權的,那雙方重新簽訂一份撫養權變更協議即可,不需要到法院或者民政局甚至公證處辦其他手續,只要雙方簽字,不生效。
另一種情況就是協商不成的,只能到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但這時候必須提供對方對孩子有家暴虐待的事實證據,或者是因為對方出現嚴重的身體或精神疾病無法照顧孩子,這些情況才是法定變更撫養權的硬性條件。如果僅以自己認為的對方照顧不周,或者認為對方再婚了,將來繼父或者繼母對孩子可能會不好,從而要求變更撫養關係的,這都無法獲得法院支持。現實當中,如果孩子滿8週歲了,孩子表示願意變更撫養關係,而主張權利一方有條件撫養孩子,這種條件下,起訴變更撫養權的機會才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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