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車輛屬於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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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車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依據我國《婚姻法》第17、18條的規定,在結婚登記前陪送的嫁粧應當認定為是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應當認定為歸女方所有。結婚登記後陪送的嫁粧一般應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但雙方若有財產的特別約定,則應依約定處理。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採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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