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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學生異處上學需要手續

外省學生異處上學需要手續

外省學生異處上學需要手續
外省學生異處上學需要手續
小學生在異處上學需要手續:
(一)學生家長憑有關證明手續向原校申請(因户口遷移轉學的應出示解決了户口遷移的家庭户口簿,因居所喬遷的應出示2年內新辦的住房證和家庭户口簿,因其他特殊原由轉學的應出示有關證明),原校認可轉學時,發給學生家長“轉學聯繫表”請其填寫,原校在表上籤訂認可轉出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二)學生家長持“轉學聯繫表”和有關證明手續到户口遷入地區或新居所所在地區管片學校聯繫;接收學校認可時,在“轉學聯繫表”上籤訂認可轉入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三)學生家長將“轉學聯繫表”送回原校,原校為其開具轉學證明;學生持證明到接收學校就讀。要交的花費:有些地方由於學位緊張,需要交納擇校費,交納學費以及校服的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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