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損害賠償原則 法律 關注:2.84W次 對知識產權的損害賠償我國產法採取什麼原則對知識產權的損害賠償以“填平原則”為主。2013年修正的《商標法》第六十三條在我國首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入法的先河。《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標籤: 損害賠償 知識產權 人身侵權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y3nrr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