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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後在檢察院變更了監視居住是否合法的

逮捕後在檢察院變更了監視居住是否合法的

逮捕後在檢察院變更了監視居住是否合法的
逮捕後在檢察院變更了監視居住是否合法的
1、逮捕後變更為監視居住,是合法的。
2、《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1)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4)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5)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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