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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再婚子女能夠繼承之前的財產嗎

離婚後再婚子女能夠繼承之前的財產嗎

離婚後再婚子女能夠繼承之前的財產嗎
離婚後再婚子女能夠繼承之前的財產嗎
1.再婚後各自的子女的財產繼承有以下幾種情形:1、親生子女對自己的父母的財產有繼承權。2、再婚時繼子女已成年,繼子女無繼承權。3、婚前的財產是個人財產,婚後不會變為夫妻財產。因此,父母再婚後各自的子女對父母所有的婚前財產,自然是可以繼承的,但是父母再婚後的配偶對此也有繼承權。這裏的繼承權是指在法定繼承的情況,如果父母另外訂立有遺囑,那就得按遺囑來處理遺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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